泰興檢察院織密未成年人信息“防護網”
2021-11-16 10:00

2020年3月5日,一起侵犯20餘萬條未成年人信息的犯罪案件移送泰興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查明,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臧某、陸某先後將非法獲取的中小學學生姓名、所在班級、家長姓名、家長聯係方式等個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給教育培訓機構員工柳某、黃某等人用於宣傳招生,非法獲利6460元。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柳某、黃某又將其非法購買或獲取的中小學生個人信息非法提供給他人。就這樣,20餘萬條未成年人信息幾經周折、兜兜轉轉,幾乎成為“公開的秘密”。

由於涉及未成年人利益,趙習芳打破傳統模式,申請由檢察長和員額檢察官成立辦案組,對案件進行一體化辦理。

由於此前沒有辦理過類似的案件,因此對辦案組來說是個新的挑戰。趙習芳挑燈夜戰,查閱全國類似案件的辦理,在審查起訴階段,引導公安機關通過補充調取交易記錄、核查電子勘驗材料,不僅準確認定違法所得6460元,還追訴了陸某、黃某涉嫌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漏罪。從而認定臧某、陸某等4人侵犯20餘萬條未成年學生信息不僅觸犯了刑法,還侵犯了不特定公民的人身權利,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20年6月29日,吳文彬檢察長和趙習芳共同對這起全省首例侵犯未成年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對檢察機關的起訴事實全部認定,對量刑建議全部采納,除了依法追究臧某、陸某等人的刑事責任,還判令被告人在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並支付公益訴訟賠償金6460元。

案件雖然已經辦結,但是案件背後折射出的深層次社會治理問題卻引起了趙習芳的深入思考。試想,孩子們20餘萬條個人信息被別人輕易掌握、進行售賣,那孩子和家長豈不是變成了“透明人”,還有什麼隱私可言,孩子的安全又何從保護?

趙習芳將解決治理難題的想法向吳文彬檢察長進行了彙報,得到了領導的充分肯定。

2020年5月28日,泰興市檢察院聯合市網絡安全及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法院、公安、教育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等6家單位,會簽了《關於建立兒童個人信息保護協作機製》,進一步形成合力,從源頭上守護兒童個人信息安全,共同織密兒童信息安全“防護網”。

這是2019年10月全國首部《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正式施行後,我省首個建立的兒童個人信息保護協作機製。經過回訪調查,家長普遍反映培訓機構的騷擾電話明顯變少了,公安機關反映機製建立後,類似案件沒有再次發生。

2020年5月29日,“六一”兒童節前夕,在省檢察院聯合教育廳召開的“加強未成年人保護,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新聞發布會上,該案被作為典型案例公開發布。

圖片

圖片

圖片 

| 微矩陣

 報紙廣告服務 新媒體廣告刊例價 技術服務

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369號新華報業傳媒廣場 郵編:210092 聯係我們:025-96096(24小時)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2120170004 視聽節目許可證1008318號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蘇字第394號

版權所有 yabo2018

 蘇ICP備13020714號 | 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 蘇B2-20140001